在我國推廣以“檢疫、免疫、捕殺病畜”的綜合性防治措施,同時針對疾病流行的三個環節采取相應措施,已使人間發病率由1980年的0.07/10萬下降到1989年的0.03/10萬。
1、管理傳染源
對牧場、乳廠和屠宰場的牲畜定期衛生檢查。檢出的病畜,及時隔離治療,必要時宰殺之。病畜的流產物及死畜必需深埋。對其污染的環境用20%漂白粉或10%石灰乳消毒。病畜乳及其制品必需煮沸消毒。皮毛消毒后還應放置三個月以上,方準其運出疫區。
2、切斷傳播途徑
加強對畜產品的衛生監督,禁食病畜肉及乳品。防止病畜或患者的排泄物污染水源。對與牲畜或畜產品接觸密切者,要進行宣傳教育,做好個人防護。
3、保護易感人群及健康家畜
除注意防護外,重要措施是進行菌苗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