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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豫檢技測字 [ 2008 ] 1號

    各有關實驗室:

    為加強重點領域的實驗室能力建設,在一些社會熱點和重點關注的領域驗證并提升實驗室檢測能力,2008年國家認監委將組織22項能力驗證計劃(國認實函[2008]58號“關于下達2008年能力驗證計劃的通知” )。2008年度能力驗證的重點是當前社會廣泛關注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檢測能力情況。受國家認監委委托,我中心承擔其中“果汁中甲胺磷檢測能力驗證”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根據“國認實函[2008]58號” 文件的規定要求,現將本次能力驗證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能力驗證計劃的目的是了解國內果汁中甲胺磷檢測領域的整體水平,發現和識別實驗室間存在的差異。在本次能力驗證計劃中取得滿意結果的實驗室,國家認監委將建議有關部門在相應領域指定、授權、委托檢驗任務時,優先選用;在2009年進行實驗室認可、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授權)評審時,免予對該項目的現場試驗。

    二、國家產品質檢中心、各省級(含副省級市、計劃單列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所)、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實驗室)、各相關部委或行業產品質檢中心,凡具有果汁中甲胺磷檢測能力,并通過了相應的實驗室認可或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授權)的實驗室,可根據需要自愿申請參加本次能力驗證活動,同時歡迎其他具有甲胺磷檢測能力的實驗室報名參加。

    三、為保證能力驗證按計劃順利進行,請各有關實驗室于2008年7月20日前,將“能力驗證計劃報名表”(附件1)郵寄或傳真至我中心。

    四、報名參加本次能力驗證計劃的實驗室,需向項目組織協調單位支付能力驗證費900元,請務必于2008年7月20日前將能力驗證費匯至以下賬號,并請將匯款憑證傳真至我中心。

    五、本次能力驗證實施過程中,對于檢測結果離群或可疑的實驗室給予一次補測機會,補測樣品時,需交納補測費900元。

    收款單位: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開 戶 行:交通銀行商交所支行

    帳 號:411062600018001977093 匯款請注明:能力驗證

    在參加能力驗證計劃過程中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我中心及國家認監委實驗室與檢測監管部聯系。詳細情況請登陸國家認監委網站(http://www.cnca.gov.cn/)查詢。

    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聯系方式如下:

    地 址:河南省鄭州市機場路69號

    郵 編:450003

    聯 系 人:劉亞風 電話/傳真:0371-65685872/65685841

    梁 煒 電話/傳真:0371-65685841/65685841

    電子郵箱:liuyf@haciq.gov.cnliangw@haciq.gov.cn

    附件1:國家認監委(CNCA)2008年能力驗證計劃報名表

      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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