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卵巢顆粒細胞瘤:
1、 初次治療:
(1)手術治療:
分期手術是決定預后及指導術后治療的重要因素。對于已完成生育的女性,推薦全子宮雙附件切除術+盆腔腹膜后淋巴結切除。大多數顆粒細胞瘤局限于一側卵巢,年輕的患者可以選擇保留子宮和對側卵巢的分期手術。
(2)術后輔助治療:
1、A期卵巢顆粒細胞瘤預后良好,故術后無需進一步治療。ⅠB或ⅠC期顆粒細胞瘤復發風險增加,術后可進行輔助化療。超出卵巢的Ⅱ~Ⅳ期患者強烈推薦術后行輔助全身化療,通常選用順鉑為主的聯合化療3至6程,被認為會延長無瘤生存期,尤其是對于分期較高、核分裂像較多的有復發高危因素的幼年型顆粒細胞瘤。
2、復發性卵巢顆粒細胞瘤的治療:
(1)手術治療:
復發部位通常在盆腔,上腹腔和腹膜后的復發也不少見。手術完全切除復發瘤或盡可能切凈復發瘤有助于長期控制疾病。
(2)化學治療;
(3)激素治療;
(4)放射治療;
(5)靶向治療。
(二)顆粒細胞瘤以外的其他惡性卵巢性索-間質腫瘤的治療:
1、卵巢支持-間質細胞瘤:
已完成生育者建議全子宮雙附件切除術及完全手術分期。年輕患者可保留生育,行患側附件切除,無高危因素者可不進行淋巴結切除術。低分化、網狀結構及含有異源性成分的支持-間質細胞瘤有復發轉移的風險,建議術后行以鉑類為基礎的輔助化療,腫瘤切凈者化療1~3療程。
2、 卵巢環管狀性索腫瘤:
手術分期遵循卵巢惡性腫瘤的FIGO原則,術后發現非早期病變者應給予輔助化療,化療方案與其他惡性性索-間質腫瘤相似,首選BEP方案。復發腫瘤,博來霉素(Bleo?mycin,BLM)達終身劑量或治療無反應,可采用VAC(長春新堿,放線菌素D,環磷酰胺)或紫杉醇聯合卡鉑等卵巢惡性腫瘤常用的化療方案。對頑固性復發無法切除的孤立性轉移灶(如高位的腹膜后淋巴結轉移,肺門或縱膈的淋巴結轉移),可以考慮結合放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