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用于指導和服務各項科研工作。科研經費管理政策上的種種“松綁”受到科技界的熱烈歡迎與響應。然而,一個敏感問題也再次浮出水面:學者到底該不該、能不能從科研經費中獲利?
當有學者在科學網上拋出這個問題,立即招致正反兩方面觀點的激烈碰撞。而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厘清一些長期以來困擾科技界的問題。
一問
拿工資搞科研,就不該從項目中謀利?
“科研人員整體收入可能達不到社會平均水平!”面對《中國科學報》記者的提問,中科院蘇州納米所研究員徐科直言。
據寧夏大學教授羅民介紹,按照目前全國統一標準,即使評上教授或者研究員,對應不同級別,每月的工資也不過5000元至8000元不等。
“這個工資水平談不上體面,在城市里也就勉強維持溫飽。”羅民說,“這樣的待遇能留住科研人員嗎?”
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出現過高校人才流失的一個小高峰。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科研投入的增加,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采用自由申報、同行評審資助基礎研究,我國科研逐漸呈現活力。其中一個明顯的標志就是高校教師的收入從“一元化”轉向了“多元化”。
目前,高校教師除基本工資外,還能拿到超課時費、超科研工作量(項目和論文的獎勵)、教學和科研津貼等。對很多教師來說,津貼收入早已超過了基本工資。“正因如此,高校才能留住一批愿意投身于教學和科研的教師。”羅民說。
徐科則提出:“一部分績效和獎金必須從科研經費中出。但以當前的經費管理制度,人員費用的預算很低,基本上不容許正式員工從經費中領取人員費。”
在他看來,這種幾十年不曾明顯調整的管理方式,已明顯不能滿足當前科研發展的需求。“中科院正在從承擔國家下達的重大研發任務轉向面向經濟發展的主戰場。所以,我們需要討論的不是該不該從項目中‘謀利’,而是應該制定規則,鼓勵和規范科研人員從項目研究中獲得物質獎勵上的認可。”他說。
“體面的工作就應該有體面的收入。”羅民進一步強調,“不能再像過去說的那樣,搞原子彈不如賣茶葉蛋!”
二問
現有科研獎勵能否充分體現學者勞動?
“在中國,科研獎勵可謂‘不是辦法的辦法’。”羅民說,在現有工資水平下,獎勵這種方式既是有力補充,也是權宜之計。科研人員通過申請項目和發表論文獲得一些獎勵,能夠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有利于科研積極性的調動。
在徐科眼里,科研獎勵的必要性毋庸置疑,但在實際運作中,獎勵的體量、覆蓋面、靈活度和及時性等都遠遠不夠。
不過,中科院理論物理所副所長鄒冰松認為,現在科研人員獲得一份屬于自己的激勵資金,已經比過去容易多了。
“過去拿到這部分錢很困難,但按照現在的規定,間接經費中的一部分可以作為科研人員的績效獎勵。至于如何獎勵以及獎勵的比例,各個研究機構都在制定自己的管理條例。”他說。
鄒冰松表示,《意見》下達后,研究所內正在商討具體的執行方案。“總的來說,給科研人員的獎勵會比過去多很多,同時會有一定的比例和上限。”
三問
科研經費能不能挪作私用?
對此,徐科認為毫無疑義:“科研經費屬于共有財產,不能挪作私用,這肯定是永遠正確的。”
但他同時提出,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界定和定義“私用”:“在管理規范內給科研人員激勵,促進他多出成績、快出成績;對超額完成科研任務的,給予相應的鼓勵……這些都不能算‘私用’吧?”
羅民同樣支持科研經費不可私用的觀點:“科研經費來自納稅人,必須直接或間接地花在科研活動中。”他同時指出,科研活動的要素有“物”也有“人”,并非花在物上就是公用;花在人上就是私用。“必須認識到,人才是科研活動的核心。‘千金買人’能換來涌泉相報;‘千金買物’卻常常出現設備閑置、人去樓空的情況。”
不少科研人員強調,在科研中,比起“公”錢“私”用,反倒是“私”錢“公”用更為常見。很多人都有自掏腰包購買一些小型實驗用品,甚至實驗室桌椅的經驗,其中不少是無法報銷的。
“只要是人來做項目,公與私的界限就很難完全劃清。只要私不廢公,公道自在人心。”羅民說。
四問
學術謀利算不算“以權謀私”?
鄒冰松明確指出,作為科研人員是沒有任何公共權利的,因此不存在“以權謀私”的問題。
盡管科研人員對科研經費有一定的支配權,但事實上,即便是間接經費也并沒有實現與科研人員的直接接觸。
但東南大學教授呂乃基認為,不能完全忽視科研活動中公共權力的角色。“在目前情況下,一個人能不能拿到課題,并不完全取決于科研能力,這里面還牽扯到復雜的人際關系。”他說,“也就是說,的確會涉及到課題經費分配權等問題。”
呂乃基的擔憂在于,一旦《意見》落地,不可避免地會有更多公共權力介入其中,“這種情況可能會給從經費中獲取收益的合法性蒙上陰影”。
他建議,在《意見》的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做到“兩個區分”。一是區分內外,拿了額外勞動的錢,就不要在基本工作量內再次獲利;二是區分“拿課題”和“出成果”,比起前者來,后者更反映一個科研工作者的能力和貢獻。所謂的激勵和獎勵,也更應該向作出成果的人傾斜。
五問
既往管理模式有沒有實現責、權、利的統一?
采訪中,呂乃基提到了廣為人知的科研領域“二八定律”問題:20%的科研人員拿出了80%的科研成果。與此同時,20%的科研人員拿到了80%的科研經費。
“這兩個‘二’與‘八’,到底會在多大程度上互相吻合?”呂乃基問,在這里面,是否體現了責任、權力和利益的統一呢?
徐科坦言,在以往的管理中,責、權、利三者的統一,其實一直沒能實現。“當前中國的科研中,行政權力決定的事情太多了,嚴重影響了資源分配和項目資金使用效率。”他說,“很多辦法不是科研人員制定的,而是行政管理人員‘拍腦袋’拍出來的。”
徐科表示,很多規則辦法的制定并未從總體增量上入手,反倒過多糾纏一些細節:“把科研人員當賊一樣防”。至于如何用有限投入激勵科研人員獲得更大產出,這些問題反而考慮得很少。
羅民進一步總結了科研管理的幾個要點:學術平臺的搭建、科研團隊的建設、科研制度的完善、科研經費的分配、科研評價的體系和方法等。在目前的架構下,科研人員的責任很大、權利過小,未能實現責任和權利的統一。而之所以出現這一現象,高校的行政化管理要負首要責任。
“要真正實現責、權、利的統一,我們還有漫長的道路要走!”羅民說。
2月28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其中,經濟規模突破110萬億元比上年增長8.1%再創新高。全年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27864億元,比上年增長14......
當前,努力使我國成為世界主要的科學中心、重要的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已成為國家發展到這個階段所遇到的最大關口、也是必須要闖過的一關。尤其是如何解決“卡脖子”問題已成為國內高校面臨的最重要問題之一。然而,......
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在增加經費的同時,減輕事務性負擔。《意見》提出,在國家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屬轉......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落實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的理念。要改革科研項目管理,優化整合人才計劃,讓人才靜心做學問、搞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黨的十八大以......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落實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的理念。要改革科研項目管理,優化整合人才計劃,讓人才靜心做學問、搞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黨的十八大以......
首次發現D型絲氨酸對睡眠的調控作用,開發出一套基于腺相關病毒載體的稀疏高亮標記方法,實現全腦范圍單神經元完整重構……北京腦科學與類腦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北京腦科學中心”)成立近4年來,瞄準國際腦科學研......
關于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民口)資金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來源:科技部【字號:大中小】財教〔2021〕262號各重大專項牽頭組織單位,有關項目管理專業機構,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
8月31日,科技部官網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下文簡稱《若干意見》)問答,詳細解釋了此前發布的改革國家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相關政策。其中,科研項目結余資金管......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