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飾變生物(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GMOs),又稱基因改造生物、遺傳改造生物,或者叫“改性活生物體”( living modified organisms,LMOs),是指憑借現代生物技術獲得的遺傳材料新異組合的活生物體。
20世紀70年代,常規的基因重組技術是將外源目的基因轉入生物體內并使其得到表達,這種移植了外源基因的生物被形象地稱為“Transgenic Organisms",即“轉基因生物”。隨著分子生物技術的不斷發展,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在不導入外源基因的情況下,通過對生物體本身遺傳物質的加工屏蔽、敲除等方法也能改變生物體的遺傳特性,獲得人類預期的新性狀。因此,進行了遺傳特性改造的生物體被稱為“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即“遺傳飾變生物”。但因“轉基因”一詞已經普遍為人們所接受,且外源基因導入仍然是目前基因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轉基因生物”的說法一直沿用至今。
GMOs的類型包括轉基因植物、轉基因動物、轉基因微生物及各種轉基因生物產品。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1年5月9日)中明確規定了GMOs主要包括:①轉基因動植物和微生物(含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②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產品;③轉基因農產品的直接加工品;④含有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或者其產品成分的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肥料和添加劑等產品。
目前的轉基因動物的應用主要集中在醫藥方面,轉基因植物更多地應用于作物育種、農產品加工及食品工業方面。轉基因微生物則廣泛地應用于食品生產和加工、農業生產(包括轉基因生物農藥、生物肥料、飼料)、醫藥生產(包括基因工程疫苗、基因工程藥物)、環境保護、能源開發等多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