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這類藥物主要用于下列情況:
①焦慮癥及各種功能性神經癥;
②治療失眠;
③癲癇,可與其他抗癲癇藥合用;
④各種原因引起的驚厥;
⑤治療酒精和巴比妥類藥所致的戒斷綜合征;
⑥臨床麻醉中作為麻醉前用藥、輔助用藥和復合全麻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