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基本誤差
無紙記錄儀的準確度等級和最大允許誤差應符合表1規定。(基本誤差以其他方式表示時,以儀表銘牌或說明書為準)。
準確度等級 | 最大允許誤差 | 記錄誤差 |
0.2 | ±0.2%FS | ±0.2%FS |
0.5 | ±0.5%FS | ±0.5%FS |
注:儀表的量程
2、通道顯示一致性(多通道時適用)
如果儀表使用說明書無特殊說明時,多通道無紙記錄儀各通道間的最大顯示差值應不超過3b
b:無紙記錄儀數字顯示部分分辨率
3、穩定性
3.1 模糊誤差
無紙記錄儀數字顯示部分只允許按分辨力計數順序(增、減)改變示值,而不能間隔跳動,其不同的數字位應精確同步,不應產生模糊誤差。
3.2 波動
無紙記錄儀數字顯示部分零點和示值波動用量化單位(分辨力值)表示。
一般儀表的波動不大于lb;分辨力高(a%FS≥10b)儀表的波動不大于2b
a-無紙記錄儀準確度等級
3.3 短期漂移
儀表經預熱、預調后,lh內的最大漂移值應不大于最大允許誤差的1/4
4 、重復性誤差
4.1 一般儀表數字顯示部分的重復性誤差應不大于lb;
4.2 分辨力高(a%FS≥10b)的儀表數字顯示部分其重復性誤差應不大于最大允許誤差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