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性樣品必須注明。
(2)為確保分析結果準確、可靠,要求樣品完全溶解,不得有機械雜質;未配成溶液的樣品請注明溶劑,已配成溶液的樣品請標明濃度。
(3)請盡可能提供樣品的結構式、分子量或所含官能團,以便選擇電離方式;如有特殊要求者,請提供具體實驗條件。
(4)液相色譜-質譜聯用時,所有緩沖體系一律用易揮發性緩沖劑,如,乙酸、醋酸銨、氫氧化四丁基銨等配成,凡要求定量分析者請提供標準對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