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確具體原因的基礎上針對性地開展病因治療為最佳選擇;病因不明或癥狀較重者,需采取對癥處理,緩解癥狀;對于急性期過后遺留的平衡障礙,可行前庭康復訓練。
1.病因治療
針對具體病因選擇合適的處理,爭取病變早日消退。例如:對良性陣發性位置性眩暈采取耳石復位治療;對迷路瘺進行手術修補;對精神心理性眩暈開展心理咨詢等。
2.對癥治療
用于控制眩暈及相關的伴隨癥狀,以止暈為主。
(1)前庭神經抑制劑,如苯海拉明、地西泮、地芬尼多片。
(2)抗膽堿能藥,如山莨菪堿和東莨菪堿。
(3)抗組胺藥。
(4)利尿脫水劑,如氯噻酮、70%二硝酸異山梨醇等。
(5)血管擴張藥和鈣離子拮抗劑,如氟桂利嗪、如倍他司汀、尼莫地平等。注意預防和糾正水、電解質紊亂及酸堿平衡失調。
3.前庭康復訓練
用于眩暈急性期過后平衡障礙和前庭功能低下的輔助治療,以促進前庭代償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