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ground water pollution)主要指人類活動引起地下水化學成分、物理性質和生物學特性發生改變而使質量下降的現象。
地表以下地層復雜,地下水流動極其緩慢,因此,地下水污染具有過程緩慢、不易發現和難以治理的特點。
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即使徹底消除其污染源,也得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才能使水質復原。至于要進行人工的地下含水層的更新,問題就更復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