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完全顯性:有時雜合子(Aa)的表現型較純合子輕,這種遺傳方式稱為不完全顯性(incomplete dominance)或半顯性(semi-dominance),也稱中間型遺傳(intermedeate inheritance)。這里,雜合子(Aa)中的顯性基因A和隱性基因a的作用都得到-定程度的表達。β地中海貧血可作不完全顯性遺傳實例,致病基因βO純合子,基因型為βOβO者病情嚴重,雜合子基因型為βOβA者病情較輕,而正常基因βA純合子基因型為βAβA者無癥狀。從臨床癥狀輕重來看,雜合子βOβA病情是界于βOβO與βAβA之間(詳見本章第三節)。
(3)共顯性:一對常染色體上的等位基因,彼此間沒有顯性和隱性的區別,在雜合狀態時,兩種基因都能表達,分別獨立地產生基因產物,這種遺傳方式稱為共顯性遺傳(co-dominace)。ABO血型的遺傳可作為顯性遺傳的實例。ABO血型決定于一組復等位基因(multiple alleles)。復等位基因是指在一個群體中,一對特定的基因座位上的基因不是兩種(如A和a),而是三種或三種以上,有時可達數十種。但是,對每一個人來說只能具有其中的任何兩個等位基因。復等位基因是由于一個基因發生多種突變,從而產生多種基因型的結果。ABO血型的基因已定位于9q34,在這一座位上,由IA、IB、和i三種基因組成復等位基因。基因IA對基因i為顯性,基因IB對基因i也是顯性。基因型IAIA和IAi都決定紅細胞膜上抗原A的產生,這種個體為A型血;基因型IBIB和IBi都決定紅細胞膜上抗原B的產生,這種個體為B型血;基因型ii測定H物質的產生而不產生抗原A和抗原B。就IA、IB、i這一組復等位來說,復等位基因的數目是3個,所以共有:n(n+1)/2=3(3+1)/2=6
種基因型。在共顯性時,有4種表現型。如果純合子(IAIA)A型血的人與純合子(IBIB)B型血的人結婚只能出生雜合子(IAIB)AB型血的子女;如果兩個雜合子(IAIB)AB型血的人結婚則會導致1(IAIA):2(IAIB):1(IBIB)的比率,這樣,3:1的比值就被1:2:1的比值所代替,這是兩個等位基因共顯性的結果。
根據孟德爾分離律的原理,已知雙親血型,就可以估計出子女中可能出現的血型和不可能出現的血型(表4-1),這在法醫學的親子鑒定中有一定意義。
表4-1雙親和子女之間血型遺傳的關系
雙親的血型 子女中可能出現的血型 子女中不可能出現的血型
A×A A,O B,AB
A×0 A,O B,AB
A×B A,B,AB,O -
A×AB A,B,AB O
B×B B,O A,AB
B×O B,O A,AB
B×AB A,A,AB O
AB×O A,B AB,O
AB×AB A,B,AB O
O×O O A,B,AB
此外,人類MN血型、人類組織相容性抗原(human lecocyte antigen,HLA)系統等都是共顯性例子。
(4)不規則顯性:帶有顯性基因的個體理應發病,但事實上并非完全如此,有些雜合子(Aa)并不發病,這可能是因受修飾基因等因素的影響而不表現出臨床癥狀,失去顯性特點而不外顯,有時表現程度有差異,稱為不規則顯性(irregular dominance)。修飾基因(modifier gene)是指本身沒有表型效應,可是能對主基因發生影響,使主基因的表型成完全或能削弱主基因的作用,從而出現各種表現度和不完全的外顯率。
圖4-3是一個成骨不全癥的系譜,該家族中的患者有一共同的致病基因(A),均同I1傳遞而來,然而他們的臨床表現卻有很大的差別。先證者Ⅲ8有藍色鞏膜和多次骨折,其母親Ⅱ5只有一次骨折史,其姨母Ⅱ3和外祖母Ⅰ1都只有藍色鞏膜,其姨表兄Ⅲ5則具多次骨折和耳聾兩種癥狀,可見這些患者存在著明顯的表現程度不一致。雜合子(Aa)在不同遺傳背景和環境因素影響下,性狀表現程度的差異稱為表現度(expressivity)。上述種患者癥狀表現速度的區別可以解釋為:Ⅰ1.Ⅱ3由于遺傳背景中可能存在著減弱基因(reducer gene)作用,所以表現度輕:Ⅲ4 、Ⅲ5和Ⅲ8的遺傳背景中可能存在增強基因(enhancer gene),所以表現度重。
(5)延遲顯性:有些顯性遺傳病并非出生后即表現出來,而是到較晚期才出現癥狀,這種情況稱為延遲顯性(delayed dominance)。慢性進行性舞蹈病(Huntington’s chorea)可作為實例。此病為染色體顯性遺傳病,致病基因位于4p16。雜合子(Aa)在20歲時只有1%發病,40歲有38%發病,60歲有94%發病。這里,年齡對發病是一個重要的修飾因素。可見本病雜合子要個體發育早期,致病基因并不表達,但到一定年齡后,致病基因的作用方表達出來,主稱為延遲顯性。
圖4-4是一例慢性進行性舞蹈病系譜。Ⅲ1未見發病,但他的母親(Ⅱ1)和2個兒子(Ⅲ1,2)均已患病,因此可以認為Ⅲ1攜帶有致病基因,由于某種原因未能表現癥狀,因而出現了隔代傳遞現象。顯性基因完全不能表達的個體稱頓挫型(form fruste)。Ⅲ1是頓挫型,雖未發病的,便仍將致病基因傳給后代。因此,本例是不規則顯性。頓挫型的存在形成致病基因(A)不完全外顯,這樣顯性基因在雜全狀態時是否得到表現,可用外顯就緒來衡量。外顯率(penetrance)是指顯性基因能形成相應表現型的比例,一般用百分率(%)來表示。顯性基因能100%表現出相應性狀稱為完全外顯,外顯率低于100%時為不完全外顯或外顯不全。一般外顯率高者可達70%-80%,低者只有20%-30%。當計算外顯率時應搜集較多的家系匯總分析方能符合實際情況。
延遲顯性的一特點是,最年輕一代的患者比例常不足1/2。圖4-4中的第Ⅳ代患者僅3/13即為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