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撲嗎啡為強力催吐劑,催吐劇烈。注射后5~15min生效,先惡心,繼為腦缺血,面色蒼白,嘔吐。由于阿撲嗎啡有引起虛脫的危險,故僅用于誤食毒物以及不能施行洗胃的患者,促使毒物由胃排出。阿撲嗎啡為強效DA-受體激動劑。起初開始用于催吐和治療多種精神病。后來臨床應用治療震顫麻痹有一定作用,但因不良反應太多,臨床上限制阿撲嗎啡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