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使用本藥前,應先準備好人工呼吸設備及其他搶救器材。用藥時,應用肌松檢測儀進行檢測。呼吸麻痹時,不能用新斯的明對抗。
2、在給此藥前,靜脈注射阿托品是防止心動過緩和心律失常發生的最有效辦法。
3、惡性高熱癥的治療丹曲林,推薦劑量1~2mg/kg,靜脈注射。如果需要可每隔5~10min重復給藥,4h內的最大劑量為10mg/kg。控制后需要觀察48h,如有再發,予以維持量1~2mg/kg,直至100mg,4/d,共2~3d。
4、出現過敏反應給予抗過敏治療。由于過敏反應引起的支氣管痙攣和喉頭水腫,在拔除氣管插管后可出現呼吸窘迫和發紺,應在適宜的時候方可拔除插管。
5、對癥、支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