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失重 取本品的內容物,在60℃減壓干燥3小時,減失重量不得地3.0% (附錄Ⅷ L)。 溶出度 取本品,照溶出度測定法(附錄Ⅹ C第一法),以鹽酸溶液(9→ 1000)900ml為溶出介質,轉速為每分鐘100轉,依法操作,30分鐘時,取溶液適量,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用磷酸鹽緩沖液(取磷酸二氫鉀3.02g與磷酸氫二鉀6.2g,加水溶解成1000ml,pH值為7.0)稀釋成每1ml中約含利福平 30μ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利福平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用上述磷酸鹽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利福平30μg的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取上述兩種溶液,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附錄Ⅳ A),在474nm的波長處測定吸光度,計算每片中利福平的溶出量。限度為標示量的75%,應符合規定。 其他 應符合膠囊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